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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埃博拉病毒病(Ebola virus disease,EVD)是由埃博拉病毒感染引起的具有高致病性和高病死率的急性传染病,主要流行于非洲撒哈拉以南地区,我国尚无本土及输入性病例报告。
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和乌干达暴发的本迪布焦埃博拉病毒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
为进一步规范EVD临床诊疗工作,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联合制定了《埃博拉病毒病诊疗方案(2026年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EVD潜伏期2~21天,一般为5~12天。典型病例病程可分为初期、极期和恢复期。
初期病程1~3天,表现为发热、极度乏力、咽痛、头痛、肌痛及关节疼痛等感染中毒症状,可伴有干咳、呼吸困难,部分患者可出现结膜充血、颜面水肿及相对缓脉;常在病程4~5天进入极期,表现为消化系统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腹痛、大量水样腹泻,可因体液极度丢失(每日可达5~10 L)导致严重脱水、电解质紊乱、酸中毒及低血容量休克;通常在发病1~2周症状逐渐好转,部分幸存者可留下长期疲劳、肌肉关节痛、听力下降等后遗症。
诊断方面,《方案》明确,应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综合分析作出诊断。流行病学史依据为发病前21天内有在流行地区居住或旅行史,或在缺乏恰当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直接接触疑似、确诊患者或死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被其污染的环境或物体表面等。
确诊病例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1.患者血液、组织或尸检标本经RT-PCR等方法检测埃博拉病毒核酸阳性;2.血液标本经ELISA等方法检测埃博拉病毒抗原阳性;3.血液或组织等标本中分离出埃博拉病毒;4.恢复期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转或较急性期升高4倍及以上。
治疗原则上,《方案》强调,除扎伊尔埃博拉病毒病外,目前尚无针对其他埃博拉病毒的特异性抗病毒药物。早期积极的容量复苏和重症监护支持管理是降低病死率、提高生存率的关键。
《方案》对液体管理作出规定,包括对于轻、中度脱水且意识清醒的患者,能口服者优先给予口服补液盐(ORS),不能口服者、重度脱水或休克患者给予静脉补液,首选等渗晶体液(如乳酸林格液)。成人重度脱水或休克患者补液起始快速给予30 ml/kg,儿童总量为100 ml/kg(首剂给予30 ml/kg,滴注时间依据年龄在30分钟到1小时内完成,随后在接下来的5小时内给予70 ml/kg),适量补充白蛋白等胶体液。
《方案》就退热与镇痛等对症治疗、血糖和电解质稳定、出血治疗、合并感染治疗、并发症和脏器支持治疗、心理治疗和安宁照护、中医药治疗等,也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在医院感染管理方面,《方案》要求,收治疑似或确诊患者的病房或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三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两通道(清洁通道和污染通道)的规范划分。医务人员应配戴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双层一次性医用手套、一次性防水靴套和穿医用防护服。
在预防方面,《方案》指出,目前尚无面向公众的常规疫苗预防EVD。
(王广)
《医学科学报》 (2026-06-12 第3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