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县医院白内障手术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发布《县域白内障手术技术指导原则》《白内障手术及围手术期医疗安全核查要点》,旨在指导县医院提高白内障手术医疗质量,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
在履行医疗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方面,《通知》要求,县医院在独立开展白内障手术或承接上级医院巡诊手术过程中,均应当建立健全覆盖白内障手术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确保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有效落实。
在严格加强医院感染防控方面,《通知》要求,要健全感染防控组织体系,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与监督,落实各项感染防控制度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手术相关感染风险。
在强化技术指导和监督落实方面,《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健全眼科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体系,监督指导县医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发挥各省级防盲技术指导组作用,协助开展白内障手术团队技术培训、结对帮扶和质量评估等。(李春雨)
《医学科学报》 (2026-05-15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