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春雨 来源: 医学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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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规范向社会征求意见

 

本报讯 4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就《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旨在落实即将施行的《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生物医学新技术在临床转化应用环节的审批流程,推动相关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2025年9月28日,《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条例》时指出,生物医学新技术在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等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是推动医学进步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与此同时,相关技术迭代速度快、个性化特征明显、创新程度高,研发难度大且风险较多,急需在坚持创新引领发展的同时,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条例》落地实施,规范审批实践,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起草了《工作规范》。根据起草说明,文件起草过程中,相关部门通过系列调研、专题研讨、座谈交流、实地走访及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生物医药企业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工作规范》。

从内容结构看,《工作规范》共五章二十六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审批范围、审批原则和管理职责。第二章为申请与受理,规定了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申请的条件、申请材料、形式审查与受理程序。第三章为审查与决定,明确专家评估与行政审核相结合的审查机制,对材料核查、技术与伦理评估以及许可决定形成等关键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提出优先审查审批和紧急应用等特殊审批通道安排。第四章为临床应用管理,对获批后新技术的临床应用行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应用情况报告、再评估及监督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第五章为附则,对文件解释权及生效时间作出规定。

目前,征求意见工作已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邮箱为swyxxjs@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李春雨)

《医学科学报》 (2026-04-24 第2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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