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医学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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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
刘晓青:亟待提升耐药结核病防治水平

耐药结核病尤其是利福平耐药结核病,因其传染性强、疗程长、治疗难度大、费用高昂,已成为结核病防控中的突出难题。

目前耐药结核病防治工作主要面临以下困难:

第一,治疗难度大,疾病传播风险高。耐药结核病需使用二线药物治疗,疗程长达18~24个月,方案复杂、不良反应多,患者治疗成功率普遍偏低(约50%~75%)。治疗不规范或中断易导致耐药菌传播,加剧疫情扩散。

第二,医保支付政策与治疗需求不匹配。目前DRG/DIP付费体系将耐药结核病与普通结核病归为一组,导致其高昂的住院费用无法得到合理补偿。医疗机构因经济压力,可能敷衍患者或限制院内使用必需的高价药品,影响规范治疗。

第三,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沉重。尽管贝达喹啉、德拉马尼、普托马尼等关键二线药物已被纳入医保乙类目录,但经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患者自付比例仍高达50%~70%。全口服短程方案总费用约20万元,自付部分近10万元,远超一般农村家庭承受能力,导致不少患者放弃或中断治疗。

为切实提升耐药结核病患者保障水平,推动防治工作有效开展,建议如下:

首先,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专项保障机制。设立耐药结核病防治专项基金,对二线抗结核药物逐步实行免费供应。推行“医保报销、财政托底”模式,实现耐药患者治疗药物零自付。或通过专项采购确保药品可及,其余诊断、检查等费用由医保与个人共担。

其次,提高医保保障水平,优化支付方式。将耐药结核病纳入特殊疾病管理范围,实行“特病单议”,依据疾病类型与治疗周期制定合理付费标准。对二线抗结核药物实行药占比考核豁免或差异化管理,调动医疗机构收治积极性。推动将贝达喹啉、德拉马尼、普托马尼等关键药物由医保乙类目录调整为甲类目录,切实降低患者自付比例。

最后,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强化综合救助。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耐药结核病患者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农业农村部门对因病致贫风险家庭实施监测与帮扶,提供临时救助。鼓励红十字会等公益组织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开展社会募捐,形成合力,减轻患者生活与医疗负担。

《医学科学报》 (2026-03-20 第5版 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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