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规范开展传染病疫情预警工作,近日,国家疾控局印发《传染病疫情预警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国家疾控局负责建立传染病疫情预警工作制度,指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传染病疫情预警工作。省级及以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当落实传染病疫情预警工作制度,负责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预警工作机制,指导本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规范开展传染病疫情预警工作;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负责进行警示信息通报、报请卫生健康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决策建议。
根据《办法》,预警情形包括法定传染病、新发传染病、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其他重点传染病等引发或可能引发的公共卫生风险,需要提醒可能受影响人群、相关部门或机构提前采取一定的防范准备措施。预警包括健康风险提示、警示信息通报及预警决策建议。健康风险提示是指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公众提示传染病疫情风险,帮助公众提高对传染病的科学认识,引导采取必要、适当的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健康;警示信息通报是指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向风险关联部门、风险关联地区和属地医疗卫生机构通报传染病疫情风险信息,提示协同做好传染病风险管控和疫情防控;预警决策建议是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请卫生健康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的发布、调整、终止预警的决策建议。(李春雨)
《医学科学报》 (2025-08-15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