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以进一步引导三级医院落实功能定位,重点做好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发挥在专科服务、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帮扶支持等方面的作用,深化质量内涵效率式发展。
《标准》明确,三级公立医院原则上应当由省、市级政府举办。少数经济发展水平高、人口基数大的县,可以由县级政府或与地市级政府共同举办三级公立医院。三级医院应当坚持高标准建设,参照“十大功能定位”(区域内群众危重症转诊会诊中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中心、医务人员进修培训首选中心、落实深化医改任务的改革中心、开展一二三级预防的防治结合中心、中西医并重的融合中心、以健康需求和应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中心、维护公益性和遵纪守法的示范中心、承担指令性任务的执行中心)要求,落实好“大病不出省”的目标任务。
另外,《标准》在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中增加了近年来发布的肿瘤专业、感染性疾病专业、放射影像专业等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并更新了部分通用术语和编码等。《标准》进一步强化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贯彻执行,要求严格落实公益性责任和行风诚信。
《标准》明确,评审周期为4年。在评审工作中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千分制”等过于细化、脱离实际的形式化评审方式。据了解,《标准》更加注重线上评审和日常数据监测,减少现场检查,减轻基层负担。(李春雨)
《医学科学报》 (2025-06-20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