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楠
5 月 20 日,第 78 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大流行协定》(下称《大流行协定》)。
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夏刚表示,中国始终是多边主义的践行者和捍卫者,积极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中国建设性参与《大流行协定》谈判就是典型例子。中国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中发挥领导协调作用,做好《国际卫生条例》履约实施和《大流行协定》相关工作,维护全球公共卫生安全。
制定《大流行协定》是新冠大流行后全球卫生安全治理改革的重要举措。世界各国希望借此改善全球卫生健康治理,推动解决新冠疫情期间世界各国和世界卫生组织应对乏力等问题,提升全球预防、防范和应对下一个传染病大流行的能力。
《大流行协定》提出建立一些新的工作平台或机制,将改变大流行相关监测、防范、应对等工作规则,促进大流行相关产品的研发与分享,调整大流行相关产品的生产、分配秩序。
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大流行协定》谈判工作。国家疾控局应急处置司司长胡光介绍,在谈判中,中国倡导各国加强团结与合作,在多个条款中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发挥主导作用,共同完善全球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提升全球预防、防范和应对的能力。
在大流行预防和监测等技术议题上,中国秉持科学精神,提出合理的案文修改意见,深度参与相关案文起草,为推动案文达成共识发挥重要作用。在中方推动下,各方同意将监测范围聚焦于具有大流行潜力的新发和再发传染病,明确信息分享的机构范围,减轻缔约国的履约负担,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
此外,中方加入巴西、印度尼西亚、孟加拉国等国发起的“公平之友小组”,积极呼应发展中国家合理诉求,展现了负责任大国形象。
据了解,《大流行协定》从研发、生产、技术转让、惠益分享、产品供应、筹资等方面提出措施,以解决目前存在的公平性问题。在研发方面,要求缔约国开展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机构建设,促进发展中国家参与研究,并快速分享研究信息和成果。
在生产和技术转让方面,要求缔约方采取转让大流行相关产品生产技术和技能等措施,提高全球大流行相关产品生产的可持续性,推动地域分布多样化,增加可持续、及时和公平获取此类产品的机会。
在病原体获取和惠益分享方面,提出建立一个由世界卫生组织管理的“世卫组织病原体获取和惠益分享系统”,以迅速分享具有大流行潜力的病原体材料和序列信息,并分享因使用这些材料和序列信息产生的惠益。
在产品供应方面,提出建立一个由世界卫生组织主导的全球供应链和物流网络,以保障全球公共卫生需求。此外,提出设立一个资金协调机制,为实施《大流行协定》提供更可持续和预测的资金。
根据相关安排,本届大会通过《大流行协定》后,世卫组织将成立政府间工作组,就协定第12条(病原体获取和惠益分享系统)附件继续展开谈判。谈判成果将提交第79届世卫大会审议,待附件通过后,《大流行协定》将开放供各国签署和批准。60国批约后,《大流行协定》将正式生效。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此前发布的公报中表示:“通过就《大流行协定》达成共识,各国不仅制定了一项让世界更安全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协议,也表明多边主义依然充满活力。”在当天的大会发言中他再次强调,《大流行协定》将成为“世卫组织乃至全球卫生史上最重大的成就之一”,它标志着人类在大流行病的防控和应对方面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
夏刚表示,当前全球公共卫生治理面临新的严峻挑战,中国将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中发挥领导协调作用,做好《国际卫生条例》履约实施和《大流行协定》相关工作,维护全球公共卫生安全。中国将同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全球公共卫生体系更加公平、有效、可持续,并继续深入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为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
《医学科学报》 (2025-05-23 第3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