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在临床诊疗的过程中,检查检验结果作为医生判断病情、制定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其准确性和时效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与生命安全。
正如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在发布会上所说,“检查检验是医疗服务当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占比非常高的一个医疗行为。在不影响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也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我们的医疗服务效率”。
目前,全国有24个省份的互认项目超过100项,其中,北京、江苏、浙江分别达到了481项、478项和443项。一些地区在检验结果互认方面的积极探索,如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通过“青浦模式” ,实现了医学检验结果的同质化建设和区域共享,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该医院检验科主任龚倩提出,检验结果互认在实际操作中还面临着标准不统一、资源配置不均、信息共享不通、技术帮扶缺乏等诸多困难。
本期,编辑部整理了相关专家学者关于检验结果互认的观点,以期为广大医疗机构管理者、医务人员提供更多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详见4~5版)
《医学科学报》 (2024-12-13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