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医学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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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

 

编者按

为规范临床研究管理,提高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临床研究健康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治疗、预防控制疾病的能力,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指出,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IIT)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以人(个体或群体)为研究对象,不以药品、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注册为目的,研究疾病的病因、诊断、治疗、康复、预后、预防、控制及健康维护等的活动。

早在2021年,北京等4省份就试行了关于IIT的管理方法,并于2022年将试点拓展到全国12个省份。此次的《管理办法》是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成果和深入调研基础上编写完成的。该《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对 IIT 质量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旨在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营造包容审慎、规范有序、协同高效、利于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然而,梳理国内外IIT项目质量管理现状发现,我国IIT项目目前仍存在资源短缺、经验不足、质量管理规范缺乏等问题。因此,加强 IIT 研究的过程质量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报编辑部以《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采访整理了相关专家对国内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的观点。(详见4~5版)

《医学科学报》 (2024-10-18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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