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思月 来源: 医学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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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分级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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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思月/整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那么,在新规实施背景下,如何履行手术分级管理职责,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是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对此,四川省成都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刘春林给出了几点自己的思考。

她认为,首先,应当警惕“随意手术”误区。《办法》虽对手术分级与医院级别挂钩的条款均进行了修改或删减,手术分级不再与医院级别挂钩,但必须符合《办法》第三章手术分级管理要求。例如,门诊部未完善手术分级管理各项要求,如技术能力评估、授权、报告等事项,而开展四级手术,医疗机构则可能因“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受到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甚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停止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科室主要负责人将受到行政处分,且与科室及个人考核挂钩;手术医师则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规范,造成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而面临警告、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风险。

不过,江苏省医保局法律顾问姚嘉认为,《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使用的是“报送”而非“备案”的表述,即便医疗机构开展了报送目录以外的三、四级手术,只要该手术未超越医疗机构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就不应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以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进行处罚。

刘春林认为,其次,应当增强医疗合规意识,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工作。

在事前预防方面,从微观上梳理本科室四类手术名称,实施分类管理,已开展手术、已淘汰或不再开展的手术、待开展手术,相关手术对应的资格要求(职称、工作年限等)和条件,形成科室草案,报院部汇总讨论审议确定院内手术分级管理目录。

在事中控制方面,加强科室培训,实施过程动态管理。逐项落实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是涉及新开展的三、四级手术管理目录或调整三、四级手术目录的,应及时书面报告院部,确保院部及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或将院务信息公开;二是及时向院部医务管理部门提交手术授权申请,针对手术开展效果、风险等情况适时调整,及时报告医务管理部门;三是加强手术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估和论证,特别是省级以上限制类手术、四级手术和已证明手术安全有效,但属于本机构首次开展的手术技术;四是严格区分紧急情况下的超权限手术处理界限,如本科室紧急情况涉及的具体情形;五是加强科室协作,增进院内科室间交流,如内外科、手术科室和非手术科室、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等,形成高效的术前学科讨论机制。

在事后救济方面,及时报告,与医疗纠纷处理机制贯通。因事后救济与医疗纠纷处理、行政监管相关,属于《办法》实施前的常态化工作,虽变化不大,但仍需注意两点:一是避免无制度、无备案、无报告、无记录,防范行政风险和民事风险;二是规范书写病历,加强医患沟通,为后续协商应诉做好准备。

《医学科学报》 (2022-12-30 第5版 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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